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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22年第七批绿色制造申报要求与往年具体有哪些变化?

发布日期:2022-10-11 浏览次数:0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确定开展第七批国家级绿色制造申报工作,那么2022年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政策相较于2021年有什么变化呢?

政策解读:2022年第七批绿色制造申报要求与往年具体有哪些变化?

本次政策变化解读主要分为五个方面: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及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求的变化,与《工信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比较,主要变动如下:

第一部分绿色工厂:

(一)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的范围扩大
2021年通知明确: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2022年通知明确: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政策变化: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的范围不再分事故等级,只要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就无法申报绿色制造体系名单。
(二)各地区申报数量不再固定
2021年通知文件明确每个地区推荐的绿色工厂不超过20个,对前五批绿色工厂名单内企业开展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自我声明(更新),自我声明率达到85%以上的,推荐数量可放宽至30家。
2022年各地区申报数量将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再固定为20或30家。
例如广东、江苏、山东等规上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申报数量会大幅度提高,有可能会增加一倍达到50家以上,西藏、海南、甘肃等规上企业数量较少的地区,申报数量可能会下降到20家甚至10家以下。
(三)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要求更严格
2021年通知能效水平要求:各地区推荐绿色工厂应与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能耗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本地区同行业已有绿色工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022年能效水平要求: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对有关行业规定的标杆值。未规定能效标杆值的行业,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此外,各地区推荐绿色工厂应与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能效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本地区同行业已有绿色工厂。
可见,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需要与标准文件对标并优于标杆值,没有标杆值的要优于能耗限额先进值,除此之外还特别提出要与本地区同行业已有绿色工厂指标对标,对标的结果将会是评审的重点内容
(四)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不再统一

2021年所有的企业都是根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进行绿色工厂评价。

2022年明确说明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有行业标准的也要按照行业标准中评价要求格式进行调整,相比去年细化了对各个行业企业的评价标准,具有针对性。

截止到2022年9月,已发布焦化、石油炼制、尿素、烧碱等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41项,若想了解具体绿色工厂行业评价标准清单可查看文章后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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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报告要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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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绿色设计产品:

(一)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更新

2022年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共计161条,包含159类产品,涵盖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通信及包装共9个行业。相比2021年,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减少了31类产品,其中电子及通信行业变动最大,电子行业24个标准全部删除,无新增;通信行业标准删除12个,仅保留3个。其他行业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中,轻工行业新增2个,删除25个;包装行业为新增行业,新增3个;有色行业新增10个,无删减;纺织行业新增6个;石化行业新增5个,删除2个;建材行业新增5个;机械行业新增3个,删除2个;钢铁行业26个标准无增减。具体最新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可查看文章后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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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内容变化
自评价报告内容要求总体变化较小,主要是在申报产品信息表部分新增产品的亮点描述,还特别强调了产品不仅要依据标准中的指标体系进行逐条评价,还要依据标准中的基本要求进行逐条评价并给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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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绿色工业园区:

(一)评价报告格式要求更加标准

2022年评价报告要求证明材料和基本条件、指标计算的内容必须对应,2021年则只需列出报告编写过程中所参考的园区相关材料清单即可。
(二)荣誉称号管理更为严格
2022年明确必须组织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每年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不再符合相关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动态调整意见报工信部,工信部将综合评估后对名单进行调整。2021年则没有填报动态管理表的要求。
(三)明确了绿色工业园区称号的范围
2022年明确了申报后如果园区边界(范围)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申报。例如大园区当中的小部分园区申报了绿色园区,则申报时未涉及的部分园区,禁止使用绿色园区的称号。
第四部分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一)申报范围变化

2021年申报范围:涵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

2022年申报范围:只要是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都可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二)部分行业评价标准变化

2021年所有行业都是依据“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

2022年提出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分别根据该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其余行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针对电子电器、机械、汽车行业评价标准见文章后附件3~5。

第五部分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求的变化:

2021年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基本条件没有变化。

2022年工信部明确表示将公开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的通过率,这有利于企业选择优秀的评价机构,增大本单位的申报成功几率。

第六部分总结:

总体来看绿色制造体系标准建设更加完善,对各行业的评价越来越有针对性,同时随着体系建设的深入,评价要求也更为严格建议有意愿的企业尽早进行申报工作。